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方: 云南普洱矿冶有限公司乙方: 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一系列标准规程,经双方协商,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承包基本情况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云南普洱矿冶有限公司大箐铜矿 1#、2#矿体地表钻探工程
工程地点:云南省宁洱县勐先乡宣德村大箐
承包内容(范围):大箐铜矿 1#、2#矿体地表钻探
2、工期工程项目施工期限:2024 年 9 月 15 日至项目工程完工
第二条 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及标准
第三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1、双方在发包合同中约定的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齐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2、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的责任
3、甲方监督乙方对新入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4、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5、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从业人员进行常常性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6、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向乙方下达隐患整通知书,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7、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有权勒令退场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时有权实行下发整改通知书、或经济处罚等措施
8、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违反甲方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9、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实行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