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磷铁矿开发秩序专治方案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意见》(发〔〕1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磷矿高磷铁矿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政发〔〕41号)精神,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西高磷铁矿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的函》(土资函475号)要求,为保护我市高磷铁矿资源,维护铁矿正常开发秩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高磷铁矿开发中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各级政府落实矿产资源监管主体责任,增强矿山企业依法办矿意识,进一步规范高磷铁矿开发秩序,促进高磷铁矿资源科学合理开发利用
二、时间安排年9月10日至20XX年1月31日
三、工作重点(一)依法查处高磷铁矿开发中的违法违规开采行为
(二)纠正越权审批行为和矿业权设置不合理等现象
(三)建立健全高磷铁矿产品凭证准运监管体系
四、实施步骤(一)清理排查阶段(年9月10日至9月30日)
相关乡镇和市国土资源局分别组织开展“三查”活动,即对本辖区内各类违法违规开采高磷铁矿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正在实施的高磷铁矿勘查、开采、试验、加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高磷铁矿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并于9月30日前将“三查”结果和分类处理意见报市政府办公室
(二)整治实施阶段(年10月1日至年12月20日)
1、依法查处各种非法开采行为,挂牌督办重点区域、重点XX县区整治工作和重大案件
查处情况报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和XX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2、纠正越权审批等违规行为
分类处置越权审批或变相越权审批的高磷铁矿及“含铁砂岩”开采、试验、加工项目,重第1页共3页新审核办理采矿许可证
3、建立健全高磷铁矿产品凭证准运监管体系,推进高磷铁矿矿山与生产企业的对接
(三)检查总结验收阶段(年12月21日至20XX年1月31日)
相关乡镇和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地开展高磷铁矿开发秩序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