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仅起参考作用,一切以原件为准!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的通知建标[2024]59 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 000 至二 00 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 号)的要求,陕西省进展计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法律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3-2024,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4。0。1、4.0。8、5。2。1、5。2。3、6.1.2、6.1。7、6。1。9、6.2.1、6.2。3、7。1。9、7。2.1、8.2.1、8.2。2、10.0.4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203-98 同时废止。本法律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陕西省建筑科学讨论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讨论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24 年 3 月 15 日 前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03—2024 是根据国家建设部建标[2001]87 号文“关于印发‘二 000 年至二 00 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陕西省进展计划委员会负责,陕西省建筑科学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本法律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化的调查讨论,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为准则,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 2001 年 9 月进行审查定稿.本法律规范的编制是将有关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吸收和补充相关内容,删除有关施工工艺、评优内容,构成新的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以统一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法律规范共分 11 章。砖砌体工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工程、石砌体工程、配筋砌体工程、填充墙砌体工程等分项工程单独成章。在该 5 章第 1 节“一般规定”中,主要是对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在第 2 节“主控项目”及第 3 节“一般项目”中,规定了验收项目的质量要求、抽检数量、检查方法。本法律规范黑体字标明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为了提高法律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法律规范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