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管理办法1 总则1
1 为了维护员工享受社会保险的合法权益,明确企业与员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 本办法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生育保险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自次月起参保
3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 社会保险的缴费2
1 缴费基数的确定 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一致的
缴费基数由公司每年末同意调整,并经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然后报市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员工下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员工缴费基数若高于陕西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的,以 300%作为缴费基数;员工缴费基数若低于陕西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60%的,以 60%作为缴费基数
新员工缴费基数的确定参见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2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四项缴费费用由企业和员工个人共同负担,具体缴费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企业 20% 6% 5 元 2
5%个人 8% 2% 3 元 1%2
3 工伤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缴费费用全部由企业承担,员工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为 1%,职工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为0
4 申报与缴纳社会保险缴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向社保部门申报,财务部负责筹集和缴纳,其中员工个人的缴纳部分由财务部在员工当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员工退休(职)后停止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 个人账户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建立个人账户,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不建立个人账户
1 基本养老保险全省统一建立个人账户的起始时间为 1996 年 1 月 1 日,在此之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员工,从参加之日起建立个人账户
1995 年12 月 31 日以前个人已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连同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