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甲方:贵阳西南国际商贸城经营管理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综合治理安全管理条例》及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制造一个安全、良好的经营环境,甲乙双方本着“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就明确消防安全及社会治安治理责任,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防火、治安安全责任 1、仔细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防火、治安安全的法律、法规。 2、制定并落实实施区域防火、治安安全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治安安全制度及操作流程。 4、组织开展防火、治安安全教育。制定用火、用电等防火治安管理制度. 5、定期开展防火、治安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 6、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安全设施。 7、制定防火及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和紧急疏散方案,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在市场内建立并实行消防安全值班和巡查制度。 8、市场内公共区域、管理用房、仓库等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法律规范》的规定,由甲方配置相应的灭火器;市场内的固定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由甲方负责;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明确专人管理. 9、市场要按商品的种类和火灾危险性,划分若干区域,区域间保持相应的安全疏散通道。 10、把防火、治安安全工作列入市场装修、经营管理及服务的内容,定期对经营户及员工进行消防、治安检查及培训。 11、建立经营纠纷处理机制,预防因经营等各种纠纷引发的恶性治安案件的发生。 二、乙方防火、治安安全责任 1、仔细贯彻执行国家消防、防火、治安安全的法律法规. 2、协助市场做好消防治安工作,爱护公共区域及商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使用灭火器进行扑救;遇火灾事故,应服从指挥有序疏散. 3、严禁在市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任何物品。严禁在市场内吸烟、使用明火及使用大功率电器。 4、经营户使用的电器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器设计、安装法律规范的要求。 5、接受甲方的防火安全管理,服从市场有关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须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培训。 6、乙方在市场内的经营活动,不得把货物、商品堆放或陈列在通道上;不得使用高温照明灯具及私拉乱接电线;所使用的电器必须有国家安全质量标志。 7、乙方必须按物业管理及国家消防的相关规定在商铺内配置相应的灭火器具等消防设施,并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