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制度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辖区内传染病疫情,切实落实传染病疫情处理各项措施,防止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使我社区各类传染病疫情等的接报、汇报、处理、追踪流程、接报后处理等工作统一、有序、法律规范地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传染病管理法》及《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法律规范》,结合我社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目的加强辖区内各类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落实集体单位的各项防疫工作,严防传染病疫情的暴发和流行
二、职责1、加强对传染病的系统、法律规范管理,成立传染病管理小组,中心主任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和组织机构
3、由传染病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报告、接报、汇报、处理工作
4、协助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社区发生的传染病疫情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区卫生部门对疫情处理相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
5、严格根据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传染病疫情处理和控制措施,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6、负责常规性地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医护人员及社区居民、集体单位等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传染病日常防控工作(一)疫情处理范围1、地域范围包括学校、托幼机构、施工场地、家庭等辖区内发生的散发和暴发疫情
2、处理病种包括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 44 种传染病,分别为甲类传染病 2 种、乙类传染病 26 种、丙类传染病 11 种、重点监测传染病 2 种、广州市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3 种、性病监测病例 3 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