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神东电力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运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机组长周期安全运行提供人员保证,为了运行人员有一个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工作作风,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神华神东电力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行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第二章 责任体系第三条 分管生产的领导(一) 负责审批本制度
(二) 对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作出处理,第四条 发电运行部经理(一) 担任本制度的负责人
(二) 组织运行各专业编制或修订本制度,并仔细执行
(三) 负责组织运行人员对本制度的培训,为本制度的实施提供支持
(四) 跟踪检查执行制度的绩效,并定期进行自评
(五) 收集改进运行管理的意见,并向上级提出修改建议
第五条 发电运行部各专业主管、值长、机组长(一) 熟悉本制度的所有内容和要求
(二) 根据本运行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三) 向运行管理负责人提出改进本运行管理的建议
第三章 管理内容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离岗、串岗
第七条 运行班上班提前 30 分钟在宿舍楼前排队进入现场,下班排队离开生产现场至宿舍楼
运行人员接班必须按规定地点整队集中
第八条 班组人员有事或因病不能上班时,应提前一天请假,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履行手续
第九条 女职工在婴儿哺乳期,当班期间有 1 小时喂奶时间,超过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第十条 职工不准私自调换班次和互相顶岗带班,需要互相顶岗带班者(顶岗带班者必须为同岗位或高一级岗位者),写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值长签字后,并经发电运行部经理同意后,方可顶替上班,否则按旷工处理
带班只能找休班人员,且同一天不得上二个班,连续上两个班的各扣 200 元,隔一个班的各扣 100 元
第十一条 上班期间严禁用电话聊天,不围坐闲谈,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第十二条 监盘人员注意力集中,不谈笑嬉闹,不谈与生产无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