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卫生监督所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禅城区人民政府职能下放、简政放权的文件精神,禅城区卫生监督依据《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便民、利民、为民为服务宗旨,切实改进卫生监督管理模式,通过实行减少审批环节、法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注重后续监管、优化服务质量等措施,切实履行法律给予的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热情、高效为群众服务,现对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的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的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依法履行职责,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我所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成立,是归口禅城区卫生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是在禅城区卫生局领导下具体承担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综合卫生监督执法和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的执行机构,主要依据《行政许可法》、《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授权依法履行职责。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我所对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多次清理,目前实施的卫生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包括食品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放射医疗卫生许可三项。为法律规范收费行为,我所从去年 2 月份开始使用区财政局的“非税系统”收费系统,实现了与财局、银行三方的实时联网,目前卫生行政处罚也进入了财政局罚款专用管理系统进行操作和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处罚更加科学化、法律规范化、透明化,收费项目和标准均严格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实行统一开单,指定银行、指定财政帐户收费。在去年 12 月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我所根据省物价局的文件精神已取消了食品卫生企业开业审查费,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二、法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我所所有的行政审批实行“审批流程表”全程跟踪,行政许可申请资料从受理→送到专业监督科室→监督员到现场→监督员签署意见→科长审核→主管所长审核→所长审批→送回受理发证科→发放卫生许可证,整个审批流程清楚明了,行政审批实行经办监督员、科长、主管所长、所长四级审核制度,层层把好准入关,确保卫生许可审批质量.我所根据行政审批的种类设置了不同的专业科室,对于食品、公共卫生、放射卫生等申请,经办人员根据各自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