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北固海螺私家车辆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企业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司相关规定,制订私家车辆(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 安全规定第一条 私家车驾驶人必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第二条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禁止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以及驾驶未经公安交管部门检验、无牌、无证、报废车辆等违法行为。第三条 仔细学习公司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并与所在部门每年签订一次私家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承诺书.第四条 私家车驾驶人必须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个人素养和驾驶技能,遵守职业道德,做到文明驾驶,不乱停乱放。第五条 驾驶私家车辆,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在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与自己的部门负责人电话沟通汇报情况。第六条 驾驶私家车辆,上下班途中受到因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所有损失由本人承担,住院治疗期间单位根据病假考勤和考核.第七条 禁止搭乘私家车辆上下班,搭乘途中因交通事故受到损害的,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第八条 遇冰、雪、雨、雾、大风等恶劣天气,严禁驾驶车辆上下班、第二章 车辆的进出与行驶第九条 所有进出公司的员工私家机动车辆,应按提醒标识减速缓行,主动接受当值门卫的查验,并严禁进入生产厂区,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进出厂门时,须下车推行;第十条 严格根据公司规定的行车路线行车,车辆驾驶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行驶速度不能超过 20 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超车、并行车; 第十一条 严禁在厂区内将车辆交予无驾驶证的人员驾车、练车,严禁逆向行驶;第十二条 车辆出入东门主动刷考勤卡,但车辆停放不能影响交通;第十三条 文明行车要求:遇行人及会车时,注意礼让;遇有政府车辆,重要客人车辆,公司公务车辆,为彰显良好公司形象,注意礼让;大雨、大雾及夜间行车时,能见度低,应打开车前灯,并减速慢行等;第十四条 严禁酒后驾车。第十五条 正常工作时间内进出公司东门的,必须在门卫履行登记手续。工作期间外出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出行.正常工作时间段进入公司的,必须向门卫说明缘由,门卫负责详细登记,办公室查验。第三章 车辆检查第十六条 私家车辆携带与公司同类物品进门时,须主动向当值门卫进行申报,申报时应说明具体携带物品的数量、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