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进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构筑企业科技开发主体,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合理地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推动科技创新体系的高效运行,全面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密围绕着中国盐业总公司 “科技兴企”战略,运用科学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方法,充分利用公司内外部科技资源,建立健全灵活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以培育公司核心技术能力为目标,营造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使科技创新工作成为公司可持续进展的技术支撑和不竭动力
第三条 科技创新工作管理的范围: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有关法规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科技创新成果管理
科技创新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申报上级科技和创新科技计划项目,争取国家有关的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
申请上级科技创新成果鉴定、申报上级科技创新成果奖励
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建立科技成果的转化机制,将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有计划地组织对高、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学术沟通
加强产、学、研联合,促进公司与外部的技术沟通与合作
加强对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的管理保护工作,防止科研成果泄密与流失
第二章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 第四条 项目的产生 1
项目的来源: (1)公司决策层提出的战略性课题; (2)基层单位提出的课题
以上课题提出者需填写《中盐榆林***年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表》,于每年10月底之前报技术中心办公室
重大项目由公司技术中心领导审核筛选后报中国盐业总公司科技进展部,与总公司签订《计划任务书》
签订后纳入总公司第二年度科技项目后组织实施;非重大项目由公司公司技术委员会审定批准后由技术中心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