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维护保养合同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深圳市开锐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广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空调设备名称、型号
1、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属的下列空调设备进行年度维修保养服务
签订条款如下:开利离心机 6×19DR6969CQ 1×19DM77506CQ 共计七台
2、上述设备安装在×××××××××
3、保养起止时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个月
二、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1、本合同的形式为标准保养
2、乙方负责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工艺和法律规范对上述空调提供定期保养服务,每月一次例检,(详见附件二),每年进行一次年度保养维修服务(详见附件三)
确保空调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每次检查维保必须由甲方签字确认乙方于每次例保后,向甲方呈交检查报告和提出必须修理的意见和设备系统的改善建议
3、乙方进场时,对甲方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安全检查,填写《空调交接检查报告》交予甲方确认
4、乙方对甲方委托的设备提供 24 小时的召修服务,召修热线电话为:15⑧7559⑧995(介绍有酬,必有重谢),联系人:深圳开锐空调工程有限公司5、乙方接到甲方设备故障通知后,需在 30—90 分钟内派合资格的专业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保证主机正常运行
6、乙方保证故障在 24 小时内恢复设备的使用功能:如未能修复,必须提供合理的书面解释并明确修复时间
若系某部件损坏,乙方应在 48 小时内修复空调并投入运行
7、乙方每月以月度保养记录表的形式向甲方提供维修保养月度工作报告
8、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安排维保时间,保证甲方日常工作秩序不受影响
9、质保期间内如需更换零配件,乙方则另计报价,零配件按市场的同价 9 折优惠,并对所提供的零配件质量负责
10、设备保养项目及内容见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