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财政局中介服务协议甲方:上海市徐汇区财政局乙方: 上海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中介服务协议:一、协议内容:对我区财政性基本建设 逸夫小学改扩建工程 项目实施:1、工程结算审价复审
2、工程财务竣工决算审计乙方为甲方提供第 2 类服务
三、服务费用(一)工程结算审价复审
总投资 500 万元以下(不含 500 万元),按 元收取
总投资 500—1000 万元(不含 1000 万元),按 元收取
总投资 1000—3000 万元(不含 3000 万元),按 元收取
(二)工程财务竣工决算审计
总投资在 3000 万元以下(不含 3000 万元)的工程项目,按每件 8000 元收取
本项目协议为闭口价格,由徐汇区财政局审核后按程序拨付乙方
四、服务内容纳入区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为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3000 万元以下(不含 3000 万元)的基本建设项目
纳入范围的基本建设项目在项目竣工并由财务监理单位出具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价报告后,对项目实施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价复审及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工作报告
五、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不定期地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检查;2、甲方和建设单位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乙方服务内容与协议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4、乙方违反协议规定及乙方其他承诺,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服务工作人员,直至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如乙方工作中需有甲方与建设单位对第三人进行协调的事务
甲方和建设单位应尽力帮助协调;6、甲方应根据协议规定及时与乙方结算服务费用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协议规定及时结清服务费用;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或者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