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责任人年度安全生产述职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仔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明确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白山昌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特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述职对象为白山昌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白山昌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章述职报告内容第四条白山昌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向白山昌泰建工集团进行述职报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制度落实情况:落实本公司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情况、管理处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与执行情况、公司安全工作组织建立情况、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情况、接受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等
(二)安全保障情况:员工的安全管理情况、定期对本公司作业环境及生产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情况、安全档案及台帐的健全情况、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及员工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情况、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情况等(三)安全宣传、培训情况: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情况、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普及率、新员工的岗前安全培训率、员工持证上岗情况等(四)隐患排査与整改情况:安全隐患排査与整治活动组织情况、隐患整改并上报情况、定期检査整改情况、整治的隐患在整改期限(包括延长期限)内完成情况、隐患建档制度落实情况等
(五)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事故救援组织情况、白山昌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已发生的有责事故的情况、事故信息建档情况等
第五条述职报告内容应实事求是,正视工作中的矛盾和不足,找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第二章述职报告方式及程序第五条安全生产述职于每年年终进行,述职时间为每年一月中旬,具体时间由白山昌泰建工集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发生重、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