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为法律规范本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作业人员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7 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 49 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第51 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制度》,《职业健康监护技术法律规范》及《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法律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特编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二章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人员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进展
三、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主要负责人职责1、仔细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保障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4、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5、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分管职业健康的负责人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完善和修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督促保证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2、组织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