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年结算
每年 月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租赁期间,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通讯费等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五、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六、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七、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十、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一、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
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
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1
在此合同生效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偿付总租金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罚金
(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