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日常维修零星工程 2、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保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施工
以上范围详见项目清单和报价单
三、合同工期以甲方批准的乙方提交的开工报告之日起 10 天内完工
如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派驻的工程负责人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1、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如暴风(十级以上)、暴雨、地震不利条件而影响施工人员操作和安全(高温不属不利条件范围)
2、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每次超过 8 小时
3、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四、工程质量:本工程必须达到现行施工法律规范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五、合同价格:本工程合同总承包干价为 叁萬玖仟贰佰伍拾 元整
(¥:39250
00 )(含税费)
六、工程款支付: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 7 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合计:叁萬玖仟贰佰伍拾 元整
(¥:39250
00 )(含税费)
七、质量保修:1、本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对负责施工的新项目提供 12个月的保修
2、保修项目不包含原施工场地旧的补刷漆项目
2、保修期内,若因甲方管理责任损坏,所需维修费用由甲方承当;若因乙方所用材料质量或施工质量责任需要维修,则费用由乙方承当
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对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终止或部分终止本合同
2、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产生争议时:⑴ 请仲裁部门进行调解
⑵ 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条款:1、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