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紫琅职业技术学院老师学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为客观公正地评价老师的工作绩效,调动老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考核的基本原则一、以教学工作为重点,实施全面考核的原则
二、实事求是,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注重工作实绩,实行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以德治教,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的原则
考核的时间及范围一、考核时间以学年为单位,每学年末进行
二、考核范围:全体专任老师(含实验、实训老师、“双肩挑”、兼课老师)
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师德表现、履行岗位职责、本年度完成教学任务的数量和质量、教科研工作和其他工作等情况
除师德表现外,其他项目赋重量化,详见附件 1、2
考核等次的确定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其中:优秀等次从称职等次中遴选,不超过 10%,且在学院内公示后确定
一、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优秀”等次:1
参加岗前培训不合格的
专任老师教学工作量未达到系部教学平均工作量的;或专任老师教学工作完成情况低于 45 分的;或系部考核组评分低于 15 分的
实训指导老师教学工作量未达到系部教学平均工作量的;实践教学指导老师(实训、实验老师)教学工作完成情况低于 60 分(不含 60分)的;或系部考核组评分低于 10 分的
“双肩挑”、兼课老师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低于 30 分的
经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的
事假累计超过 5 天,或病假累计超过 10 天以上
二、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可定为“基本称职”等次:1
经认定为二级教学事故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本人应负主要责任的
专任老师、实践老师综合考核得分在 70 分—60 分之间的;“双肩挑”、兼课老师教学工作完成情况低于 25 分的
“青蓝合同”履行情况考核不合格的
事假累计 14 天以上 30 天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