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用 纪 检 监 察 文 书 格 式一 、 初 查 报 告初查报告的构成包括标题、呈送单位、正文和落款四个部分
一般写作要求是:1 、标题
通常写为《关于对群众举报×××( 被反映对象的姓名或单位名称)××问题(事由) 的初查报告》,如事由是“挪用公款”,标题可写成《关于对群众举报李××挪用公款问题的初查报告》
假如被反映问题较多, 不便于一一列出的,可将标题中的事由用“有关问题”来加以概括, 如《关于对群众举报李××有关问题的初查报告》
2 、呈送单位
应顶格写明主送单位名称,通常是初查工作的批准机关
这是初查报告的主体部分, 主要内容有:(1 )被反映对象的基本情况,个人的有: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目、学历、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及职务等
(2 )事由,即何时何人反映(检举) 何人(被反映人)或何单位(被反映单位)何种(性质)问题;领导人(姓名、职务)何时批示(批示主要内容或引述批示原文);何种组织或何人根据批示何时间内进行了初步核实
(3 )初步核实的结果与存在的疑点
按所反映的问题发生时间顺序或问题性质分类,对初步核实的情况进行叙述
对因各种客观原因尚未核查清楚的疑点,也要作出说明交代
(4) 处理建议
承办核查部门与人员就初查情况,向批准机关提出是否立案及其它相应处理的建议
经初查,违纪问题属实,建议批准机关立案查处;问题明显较小,可建议批准机关不予立案,对其批判教育; 问题失实的,建议向当事人或在一定范围内澄清
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写上“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写明承办核实的机关部门的名称和年月日
参加初查人员在报告上要分别签名
例文:关 于 对 群 众 举 报 李 ××挪 用 公 款 问 题 的 初 查 报 告中共临泉县纪委:根据县纪委领导×××同志关于×××的批示,××镇纪委成立由镇纪检办主任×××同志、镇纪委委员×××同志和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