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培训材料 纪检监察审理工作是根据《党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和《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承担的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三项工作,以及为完成好这三项主要工作而开展的业务指导、执行纪律、组织协调监督制约、制度建设、调查讨论、教育帮助等工作的总称
从以上定义我们能看出审理部门的职责其实是十项,不过为了结合我们乡镇纪委的工作实际,我从和我们日常工作联系紧密的案件审理、执行纪律两项职责展开阐述
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一、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的概念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是指对调查结束的违犯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所进行的审核处理工作
这是案件审理工作的概念,注意,它对象主要是两项,一个是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另一个是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
另一方面注意的是审理的案件须是调查结束的案件,只有调查结束才能进入案件审理的程序
它既是办案工作的最后一道关口,也是处分决定的出口,更是反映执纪水平的一个窗口
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对于正确处理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端正党风政风;对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贯彻执行,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专门活动之一,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之一;它是对调查案件的活动及其结论的再审查,是查处案件工作最后一道“工序”,是保证案件质量的必定要求,担负整个案件查处的把关定向,在整个纪检监察工作中处于重要位置
为了保证案件质量,所审案件就必须符合“二十四字”办案方针的要求,这就是案件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办案方针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