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计划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公司”或“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管理,促进企业快速健康进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经营计划横向划分为年度经营计划、季度经营计划与月度经营计划三个层次;纵向划分为宏华公司计划、宏华职能部门计划、子公司计划和子公司下属部门计划等多个层次
第三条宏华公司建立“上下结合拟定、共同推动实施 "的计划管理体系,根据PDCA(计划、执行、监督检查、调整)循环实施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宏华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宏天、友信、科贸等)
分公司若未特别提及,等同于子公司运用本制度
第二章 经营计划管理组织体系第五条公司设立经营计划例会制度,指导公司年度、季度经营计划的编制,对计划进行综合平衡,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计划的调整
第六条年度、季度经营计划会由宏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下属子公司总经理、宏华各职能部门经理组成;月度经营计划由宏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战略投资中心经理组成
第七条宏华公司战略投资中心是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宏华年度经营计划、季度经营计划与月度经营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考核
第八条宏华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宏华年度、季度、月度经营计划分别制定本部门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子公司依据宏华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经营计划分别制定各自年度、季度、月度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与考核
子公司下属部门根据子公司经营计划层层分解落实计划指标
第十条经营计划例会以季度为单位考核总部职能部门、子公司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与职能部门、子公司的薪酬挂钩
第十一条 经营业绩的统计应当准确、及时、全面地反馈计划执行情况,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重视,禁止弄虚作假
第三章 经营计划编制第十二条 根据宏华公司进展战略与上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战略投资中心组织编制宏华公司年度经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