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管理办法1.0 总则 1。1 目的:为法律规范经销商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管理部门:营销中心负责经销商的统筹管理。 1.3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市场管理部. 2.0 管理原则 2。1 平等、互惠的原则。 2.2 诚信守法、实现双赢的原则。 2.3 长久合作、优势互补的原则。 2.4 日常管理、定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0 经销商的甄选条件 3.1 资格 3。1.1 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要求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3。2 信誉 3。2。1 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3 网络 3.3.1 与当地市场主导的零售客户有良好的商业合作关系。 3.3。2 对当地批发市场具较强的分销与控制能力。 3.4 管理 3。4.1 拥有勤奋、团结的专业销售队伍,具有较强的市场客户服务能力。 3.4。2 电子信息化程度较高。 3.4。3 各项管理制度较为健全. 3。5 行业经验 3。5。1 具有丰富的快速消费品经销经验,具有品牌运作经验。 3。5。2 在当地同行业中位居前三位. 3。6 储运能力 3。6。1 仓库规模与运输能力较强。 3。7 合作意愿 3.7。1 同意与公司共同进展,并保持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7.2 年销售计划不低于 120 万元。 3。8 如有其它特别情况需上报营销中心审批。 4.0 经销商的确定 4。1 市场布局 4。1。1 市场布局是指市场管理部所辖地区各直供市场的数量、名称、年度任务等. 4。1。2 每年 12 月 1 日前,各市场管理部将所辖地区的市场情况进行 详 细 分 析 , 并 填 写 下 一 年 度 的 《 市 场 规 划 申 报 表 》 ( 见SZ3500301),报营销中心审核,分管副总批准. 4.1.3 市场布局调整 4。1。3。1 市场布局调整是指在市场运作过程中,新增、减少或合并直供市场,新增或变更经销商等。 4.1。3。2 对市场布局进行调整前,市场管理部须填写《市场布局调整申请表》(见 SZ3500302)报营销中心审核,分管副总批准。4.2 直供市场经销商的确定 4.2。1 市场管理部在收到营销中心的市场规划后,应对正在合作的经销商进行评估,确定下一年度合作的经销商. 4。2。1.1 经销商的评估包括:各类合同及协议的执行情况、本年度任务的完成情况、合作期间内的信誉情况、现有资金状况、代理品牌情况及合作意向等。 4。2.1。2 在评估后,如确定更换经销商,则按 6。0 条所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