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 工 守 则1、安全生产、 经济运行2、遵纪守法、 听从指挥3、精通业务、 勇于创新4、勤俭节约、 克己奉公5、团结互助、 爱厂如家6、文明生产、 美化环境劳动纪律规定为强化管理,确保生产和工作的正常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1、公司对员工实行严格管理,在不违反安全规程的前提下,下级必须服从上级指令,生产运行必须服从工段负责人指挥。2、员工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合格、特别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不得穿拖鞋高跟鞋,不得穿裙子、汗背心及短裤上班。3、员工必须自觉参加培训和学习,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生产技能。4、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以违纪论处:⑴ 上班迟到、早退、离岗、串岗、睡岗者; ⑵ 工作时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⑶ 上班吃零食、打扑克、下棋、看书报、干私活者;⑷ 消极怠工,不遵守岗位工作纪律者;⑸ 私自带人到生产岗位者;⑹ 违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者;⑺ 在厂区流动吸烟、乱扔烟蒂,特别是在有易燃易爆物附近吸烟者;⑻ 上班前喝酒和上班时喝酒者;⑼ 在厂区或本厂生活区乱倒垃圾者;⑽ 无故不参加培训者;⑾ 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生产抢修工作者;⑿ 厂区内闹事、打架、斗殴者;⒀ 上班时间纠缠领导者;⒁ 不服从工作岗位调动分配者;⒂ 聚众扰乱生产秩序无理取闹者;⒃ 损坏厂区的设施及苗木、草坪者;⒄ 因违反治安处罚条例或其他不轨行为而被公安机关传唤、收审、拘留者。5、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以旷工论处:⑴ 常常无故迟到早退,屡教不改者;⑵ 事先未经批准,又无正当理由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⑶ 逾期未归,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⑷ 谎报请假理由,经查实者;6、员工有严重失职行为和偷窃行为者,均以辞退或开除论处。员工违纪处理规定为了严肃厂纪厂规,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1、培训期和实习期员工,在培训实习期间,有违纪表现,一律终止培训和实习.2、未履行请假手续,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 15 分钟内,按实际违纪时间每分钟处罚 1 元,15 分钟到 30 分钟处罚 20 元。3、当班期间,凡离岗、串岗、睡岗、看书报,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或未经批准外出,时间在 15 分钟内,每次处罚 10 元,15 分钟以上每次处罚 20 元。4、员工在厂区内流动吸烟、乱扔烟蒂,经劝阻不听,发生一次处罚 5元.5、员工酒后上班或上班时间内喝酒,发现一次处罚 50 元。6、未办理请假、调休手续,擅自休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7、违禁使用电炉、电热器者处罚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