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里街道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全处各级领导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面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九里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央、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奖惩办法如下: 一、领导责任制 1、领导班子的责任
各级领导班子担负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政治责任,对这项工作负总责、负全责
(1)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牢固树立“抓经济促进展是政绩,抓稳定保平安也是政绩”的正确进展观和“以稳定创优环境,以稳定保障进展、以稳定促进和谐”的正确稳定观; (2)把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 (3)健全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网络,层层落实责任,进行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 (4)及时讨论解决重大问题,组织推动工作落实,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2、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党政一把手是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首要领导责任
(1)定期主持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听取汇报,进行形势分析,对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作出正确决策; (2)对涉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问题,亲自讨论解决; (3)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工作亲自部署,并督促落实; (4)一旦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案)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果断而妥善处置
3、分管领导的责任
分管领导是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党政一把手作出正确决策; (2)组织实施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