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工程内容验收表(建筑专业)工程名称验收日期专业序号内容设计竣工备注建筑※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建筑设计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屋顶和东、西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法律规范》GB 50176 的要求※不采纳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1建筑平面、空间布局合理,没有明显的噪声干扰.2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且绿地率不低于 30%3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4场地周边有便利的、较全的公共服务设施5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纳无障碍设计6合理设置停车场所7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8建筑设计避开产生光污染9优化建筑空间、平面布局和构造设计,改善自然通风效果(1)居住建筑: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在夏热冬冷地区达到 8%,在严寒和寒冷地区达到 5%,或设有明卫;(2)公共建筑:根据在过渡季典型工况下主要功能房间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 2 次/h 的面积比例不低于 60%。10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 5%.11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 30%。建筑12实行可调节遮阳措施,外窗和幕墙透明部分中,有可控遮阳调节措施的面积比例不低于 25 %。13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具有良好的户外视野:居住建筑:其与相邻建筑的直接间距超过 18m公共建筑:其主要功能房间能通过外窗看到室外自然景观,无明显视线干扰14主要功能房间的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 的要求(1)居住建筑:卧室、起居室的窗地面积比达到 1/6;(2)公共建筑:根据主要功能房间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 要求的面积比例不低于 60%。15建筑主要功能房间有合理的控制眩光措施16建筑内区采光系数满足采光要求的面积比例达到 60%17建筑地下空间平均采光系数不小于 0.5%的面积与首层地下室面积的比例不低于 10%18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19采纳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1)住宅建筑: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用量比例达到 6%(2)公共建筑: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用量比例达 10%20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占同类建材的用量比例达到 30%21合理采纳清水混凝土22合理采纳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外立面材料23合理采纳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24公共建筑中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采纳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的比例不小于 30%25采纳建筑节能其他有效措施(“备注"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