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网站安全管理,确保该网站的整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资源,是指各部门或提供服务过程获得或掌握的可公开发布的信息。 第三条 医院网站管理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网站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及指导、检查网站的安全工作,由泸州市金网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办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第二章 网站建设 第四条 根据省卫生厅网站建设要求建设、完善网上信息发布及在线服务。 第五条 网站的建设应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七条 网站采纳虚拟主机方式,网站安全运行及网络管理统一由泸州电信负责,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整理、编辑及上传和发布工作.第三章 信息资源管理 第八条 网站信息资源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由宣传科负责. 第九条 信息资源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主管,谁管理” 第十条 网站建立法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网站信息员制度。网站信息员负责信息发布日常事务,并负责向网站报送本部门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 第十一条 拟对外公开的信息在上网发布前,应经本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查同意,对审查上传的内容进行登记建档,重要信息还需经网站负责部门审核确认。 第十二条 涉及全院的重大活动,有关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活动情况报送到网站进行相应信息发布. 第十三条 对互动性栏目,要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确保信息的健康和安全。 以下有害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卑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四条 管理部门根据需要提供网站信息员信息采集及相关技术操作培训工作。第四章 网站运行维护 第十五条 网站在建设和运行中,要加强安全措施,完善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技术手段。保证网站每天 24 小时正常开通运转,以方便公众访问。 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明确分管负责人、承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负责本部门网站日常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