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 公司名称: 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网络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及外设软硬件开发、技术服务、销售。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叁 万元人民币.第五条 公司实收资本为 叁 万元人民币.第六条 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第七条 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根据实缴的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第八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九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第十条 股东的名称或姓名如下:吴新苗、黄赢政。第五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资本金出资方式(货币单位: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出资金证明书编 号货币金额实物金额无形金额其他金额合计 吴新苗认缴1.8 1。860%2024.7.26。 实收1。8 1.860%2024.7。26. 黄赢政认缴1.2 1。240%2024.7.26. 实收1。2 1.240%2024.7。26.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 股东会:(一)产生办法: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二)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和非执行懂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的酬劳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