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银行管理办法为促进公司网上银行业务有序进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高效运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控制企业、代管企业
二、网银管理基本原则: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确保安全、讲求效益
(一)集中管理:拟开通单位网上银行业务的成员企业,需填制“网银业务申请表”并报资产财务部现金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现金流中心)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二)分级负责: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的成员企业,对网银业务的正确操作承担责任,并负责日常网上银行的维护与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三)确保安全:采纳硬件技术、业务分级授权的双重安全机制,保障网上银行系统正常运行和公司资金的安全
(四)讲求效益: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力求实现结算效率与效益的最大化
三、业务范畴:根据业务需求,各单位网上银行目前仅限于以下业务:(一)账户查询:账户状态及其余额的查询、历史交易明细查询、票据查询等
(二)银行收支结算:内部转账、货款支付、工资发放、自助缴费等
(三)账户状态管理:账户临时挂失、修改账户密码等
四、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流程(一)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内部申请本公司各成员企业因业务进展需要,拟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及实施方案,就开通网银支付的事由、网银业务范围、内部相关财务人员分工、安全防范措施等要素进行详细阐述,经申请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公司现金流中心
现金流中心负责对申请企业开通网银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进行评估,并交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人、总会计师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二)银企网银协议的签订经批准同意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单位,在签订网银协议前,申请单位财务经办人员与财务负责人应仔细讨论协议条款(包括收费标准),尤其是风险提示与责任划分,确认无误后方可在相关资料上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