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文件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法律规范集团各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行为,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包括集团总部、各二级平台、集团直属单位、以及各经营单位
其中二级平台是指日用家电集团、制冷家电集团、美芝合资公司、电机事业本部、房地产事业本部;集团直属单位是指香港总部、采购中心、安得物流公司、工业设计公司、美泰科技公司;各经营单位是指二级平台或集团直属单位的属下各级经营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作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框架性文件,是对人力资源各职能模块工作的原则性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中,涉及到人力资源相关职能的流程及权限方面内容,一般只规定到集团总部、二级平台及集团直属单位
这些流程及权限,各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但最终以其上级单位的具体规定为准
第二章 体制、原则第五条集团实行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
集团人力资源部、二级平台及集团直属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各经营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共同组成集团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第六条集团人力资源工作的组织愿景是:致力于成为员工的最佳雇主,打造企业吸引和保留人才的竞争优势
第七条集团的人才理念是:以人才成就事业、以事业成就人才
第八条集团遵循“以人为本、公开选拔、适才适用、依法管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原则
第三章 人力资源规划及年度计划第九条集团各单位根据集团的进展战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并于每年 9 月份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计划
第十条人力资源规划及年度计划审批程序如下:(一)集团人力资源规划:集团人力资源部提案—集团 CEO 裁决; (二)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接收计划:集团部门的按各部门提案-集团人力资源部裁决的程序办理;二级平台及集团直属单位的按本单位裁决-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的程序办理;(三)年度人力资源计划:集团部门的按各部门提案-集团人力资源部裁决的程序办理;二级平台及集团直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