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劳动组织性、纪律性、法律规范考勤与请假管理工作,以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人事政策法规,综合公司薪酬和福利管理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员工劳动纪律与请假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各部门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具体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己,互相监督,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的各项条款,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一)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归口管理员工劳动纪律,负责全公司考勤的收集、汇总、检查、报送和薪酬计算工作
(二) 各部门负责人直接管理其相应部门人员的考勤,并对其他部门考勤有监督权力
第二章 考勤管理第一节 工作制与工作时间第三条 员工工作制根据公司员工岗位工作分为综合工作制、行政班制和轮班(倒班)制;(一)综合工作制适用于高中级管理员工和部分工作灵活度较强的岗位
(二)行政班制度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中层以下员工,包含公司行政人事部、财务部门或岗位员工;(三)轮班(倒班)制适用于公司生产、储运部门各类员工,包括生产人员、库管、保安、安全监控员、发货员等岗位
第四条 工作时间 (一)公司执行 8 小时工作制; (二)上班时间:综合办冬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00(午餐时间 12:00-13:00); 其他部门:冬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午餐时间 12:00—13:30)
(三)实行每周 6 天工作制; (四)公司各部门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因工作需要弹性工作制的人员,需由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特批,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五)各部门,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