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考勤机使用时间上午 8:20 之前进门刷卡 下午或晚上下班时出门刷卡注:中午 12:00-13:00 或下午 5:30-6:30 休息时间进出公司者必须刷卡 上班时间请假者必须刷卡方可进、出公司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进一步法律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三、考勤方法及考勤效用3.1 公司全体员工均实行考勤表和考勤机相辅的考勤管理模式,以考勤机为主,考勤表记录作为辅助。考勤表由生产部进行填写登记。3。2 员工每天至少需打卡 2 次,打卡时间为上午的上班时间及下午或晚上的下班时间.四、员工考勤标准、纪律4.1 员工正常上、下班内不得迟到、早退,未在正常规定班次时间内上班的,按迟到处理,未按正常时间下班的,按早退处理。正常上、下班时间内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或未经允许超假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4。2 迟到 5 分钟以内的,作警告 1 次处理。迟到 5 分钟以上 20 分钟以内、早退 20 分钟以内,作迟到、早退 1 次处理,20 分钟后作迟到、早退 2 次处理,一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作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四小时(一天内)作旷工一天处理.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0 元;旷工半天罚款 50 元;旷工 1 天,除不计发其旷工当天工资外,还将扣除等同于当天工资的金额,以补偿因其旷工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连续旷工 2 天(含)以上或全年旷工累计达 7 天(含)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不计发当时所有未发放的工资。4.3 因特别情况漏打卡,应及时到考勤处说明情况,由考勤人员及时在书面考勤表中批注,并通知企管部。4。4 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或不能正常运行,要第一时间通知企管部并实行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五、请假5.1 员工因事、病请假的,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待审批后方可休假。若遇特别情况,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部门长,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事假期间不予发放工资。除突发事件或疾病可由家属或同事代办请假手续外,其他情况均须本人办理。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作旷工处理.5.2 员工休假不能按时返回公司,必须事先征得相关主管领导同意,返回公司后应在 1 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续假手续,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获批准的,视作旷工处理.5。3 请假的员工,休假完毕返回公司上班当天,应立即到车间考勤人员处和企管部进行销假,否则以未返回工作岗位处理。5。4 病假:员工本人如因病需休班,须持二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