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为严格公司劳动纪律,保障工作秩序顺畅,形成良好工作作风,针对各部门不同工作性质及方式,力求做到既有严肃仔细,又有灵活实际、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根据省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假员工因个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的,根据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实际需要酌情核给.请事假的,按请假天数(法定休假日除外),扣发当日全部薪酬。每月事假不得超过 5 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 14 天,逾期以旷工论处(特别情况经办公会批准的例外)。计算公式为:扣发金额=请假天数 ×(岗位工资 +绩效工资)÷21。75二、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本市定点医疗单位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可参考医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核给病假(病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医疗期,超过的解除劳动关系)。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外。病假按请假天数(扣除法定休假日),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发本人请假当天岗位工资的 50%;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五年者,发本人请假当天岗位工资的 60%;连续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发本人请假当天岗位工资的 70%;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者,发本人请假当天岗位工资的 80%;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者,发本人请假当天岗位工资的 90%;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以上者,岗位工资不予扣发。扣 发 金 额 = 请 假 天 数 ×{ 岗 位 工 资 * 扣 发 比 例 + 绩 效 工资}÷21。75三、婚假、产假员工婚假、产假可根据个人和部门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假期。 四、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 8 天(包括法定休假日)。2、直系血亲及岳父母丧亡可请假 6 天(包括法定休假日)。 按省公司下发有关年休假办法的文件执行。员工事假或病假可以用未请的年休假及加班天数抵消,年休假及加班天数不足抵消时,按日计扣薪酬。 五、日常考勤(迟到、早退、旷工、离岗)1、工作时间禁止进行上网玩游戏、打牌、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解除劳动合同.2、职工应严守考勤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上班时间开始后 30 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处,罚款 50 元;超过 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扣除半天的工资及绩效工资;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罚款 50 元;超过 30 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扣除半天的工资及绩效工资。旷工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连续旷工时间超过 5 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迟到达到 15 次或累计旷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