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 目的为法律规范员工出勤,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员工合法权益,依据相关劳动政策,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三章 职责第一条 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的出勤体系建设、出勤管理系统的操作指导、员工假期的审核并监督各单位的执行
第二条 单位各级主管是公司各项假期申请、相关请假证明材料的审核及异常申请的批准者,负有监督本单位有关人员正确统计本单位出勤情况,并对本单位人员出勤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 各单位出勤管理员1、负责本单位考勤管理,收集员工出勤信息
2、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负责因工作异动而导致班次异动的提前申请,员工出勤记录异常(请假、加班、出差等情况)的事前申请和事后异常申请
3、各公司考勤汇总及工资核算工作由其公司人资专员负责
第四章 考勤管理公司每个部门要有专人负责记录考勤,不得随意篡改考勤记录表,一定要严格按公司规定记录相关人员的考勤,公司以每个月的考勤记录作为核算工资的依据
第一条 各类班制的出勤时间具体规定如下,如有特别情况由公司人事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布实施
1、出勤时间职能部室一般行政管理人员和常日班人员,执行标准工时制,员工每天工作不超过 8 小时,具体工作时间为:冬、春季 8:00—12:00,13:00—17:00;夏、秋季 8:00—11:30,13:00-17:30
倒班人员: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进行上班
如遇节假日、季节变化等需调整工作时间的,公司另行提前公告
第二条 休息时间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车司机、业务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其他职能部室工作人员每周单休,其他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家规定休息,休息休假为带薪休假,要求部门内人员安排好值班,以保证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值班人员原则上不给加班工资,可调休
第三条 考勤周期每月 23 日-次月 22 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四条 考勤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