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3、凡在公司区域内的科室以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三、术语和定义1、职业健康:是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
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
2、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四、职责和管理要求1、安全管理科室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科室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科室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负责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及归档工作
6)会同办公室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7)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在岗期间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并负责对其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告知本人
8)开展职业病防治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