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COVER20XXPERSONALRESUME甲方:XXX乙方:XXX《离婚法律指南:2024民法典合同书要点》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离婚定义与条件1.1离婚的含义1.2离婚的条件2.离婚申请与受理2.1离婚申请的提出2.2离婚申请的受理3.离婚调解3.1调解的启动3.2调解的过程3.3调解的结果4.离婚诉讼4.1诉讼的提起4.2诉讼的进行4.3诉讼的判决5.财产分割5.1共同财产的界定5.2财产分割的原则5.3财产分割的具体操作6.子女抚养6.1子女抚养权的归属6.2子女抚养费的支付6.3子女监护权的变更7.债务处理7.1共同债务的界定7.2个人债务的处理7.3债务清偿的分配8.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8.1养老保险的转移与接续8.2医疗保险的转移与接续8.3社会保险权益的分割9.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9.1劳动合同的解除9.2劳动合同的终止9.3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补偿10.经济补偿与赔偿10.1经济补偿的计算与支付10.2赔偿的计算与支付10.3赔偿责任的限制11.保密协议11.1保密信息的界定11.2保密协议的内容11.3违反保密协议的后果12.竞业限制12.1竞业限制的范围12.2竞业限制的期限12.3违反竞业限制的后果13.争议解决13.1争议的解决方式13.2仲裁的申请与进行13.3法院诉讼的提起14.合同的生效、修改与终止14.1合同的生效条件14.2合同的修改14.3合同的终止条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离婚定义与条件1.1离婚的含义本合同所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1.2离婚的条件(1)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均同意离婚;(3)双方有共同的婚姻关系;(4)双方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情形;(5)双方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应当维持婚姻关系的情形。第二条离婚申请与受理2.1离婚申请的提出离婚申请人应当向对方明确提出离婚意愿,并说明离婚的理由。离婚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2.2离婚申请的受理离婚申请应当提交给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发给离婚证;对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第三条离婚调解3.1调解的启动离婚调解由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启动。在审查离婚申请时,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邀请有关组织进行调解。离婚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调解。3.2调解的过程调解人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引导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地达成协议。调解协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3.3调解的结果调解成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发给离婚证;调解失败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继续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四条离婚诉讼4.1诉讼的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向对方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在的共同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2诉讼的进行离婚诉讼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诉讼请求,并陈述事实和理由。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提交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4.3诉讼的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社会公德。离婚案件经过审理,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第五条财产分割5.1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津贴、收益、房产、车辆、股票、债券、存款、现金、物品等。5.2财产分割的原则财产分割应当遵循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5.3财产分割的具体操作财产分割的具体操作应当在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先扣除债务和必要的生活费用,然后按照双方的经济状况、贡献度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第六条子女抚养6.1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子女抚养权归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等因素判决。6.2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6.3子女监护权的变更子女监护权的变更是指在原有监护权的基础上,对监护权的内容、范围、方式等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