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职业暴露处置流程皮肤:立即以肥皂和清水冲洗。眼、口等粘膜: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反复冲洗。锐器伤:立即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伤口,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伤口冲洗后,应当用 75%乙醇或 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医务人员在工作中,通过眼、口、鼻及其他粘膜、破损皮肤或通过针刺、咬伤、擦伤和割伤等途径穿透皮肤或粘膜屏障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立即紧急处理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报 秦 州 区疾 控 中 心进 行 暴 露级 别 评 估及 预 防 性用药咨询。预 防 性 用药 应 当 在接 触 后 4小 时 实 施最 迟 不 得超过 24 小时。报告科室负责人确定源患者是否具有传染性及职业接触当事人免疫情况,如未进行检测须立即进行检测。报 告院感部未接种疫苗者以 前 接种 过 疫苗 , 已知 有 抗体者以 前 接种 过 疫苗 , 未产 生 抗体者正 在 接受 疫 苗注 射 未产 生 抗体者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继续接种乙肝疫苗 无需 处理艾滋:4 周、8 周、12周、6 个月、一年时进行血清学检测乙肝:4 周、12 周、6个月及 1 年时分别进行血清学检测丙肝:在 4 周、12 周、6个月时进行血清学检测 随 访参考预防注射长效青霉素︵自愿︶参考注射干扰素︵自愿︶备注:1、污染源不明的视同阳性处理。2、暴露源无血源性传染病,则考虑不进行预防处理,但须密切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