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配合单位(以下简称单位)长期进展的需要,落实人才培育工作,加强职工培训工作的法律规范管理,提高单位职工队伍整体素养,强化单位整体竞争实力,保证单位持续健康稳定成长,结合单位的人员结构状况及经营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职工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单位总体进展战略和规划目标,健全培训管理体制,以适应岗位需求、胜任本职工作为先导,以岗位技术培训为核心,以安全技术培训为重点,多层次、全方位的组织开展培训,优化队伍结构,提升职工队伍整体学习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单位的快速进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适用范围第三条 单位成立职工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职工教育培训决策工作
组 长:总经理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成 员:副总工程师、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第四条 单位所有职工培训的安排,实施督导、评核等,以及外部进修等培训,均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章 人力资源部职责第五条 制定培训计划,指导、协调、督促各部门、车间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并提供培训相关的服务
第六条 检查、核实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和培训责任落实情况
第七条 考核与评价培训效果
第四章 培训对象及责权部门第八条 凡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为培训对象
第九条 培训种类包括管理人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安全培训等
1、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培训由党群部牵头负责培训计划编制和方案制定,人力资源部、综合部、生产辅助车间配合,开展管理人员综合知识培训班,并负责培训考核及效果评价
2、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由生产技术部牵头,各专业部门负责编制培训计划、制定培训方案及组织实施工作,人力资源部参加培训考核和培训效果评价
3、在岗职工培训(包含单位远程教育网):由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各部门、车间配合进行培训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评估等工作
4、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