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协议书股权激励方(以下简称甲方): 股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 工商注册号: 身份证号: 地 址: 地 址: 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任职 。 为更好的激励公司高级人才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进展服务,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加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甲方以股权激励形式与乙方签订股权激励协议.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股权激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1. 股东是指出资成立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股东享有股权。2. 股权: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3. 虚拟股权(干股):指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加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虚拟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4. 分红: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二、股权转让对价 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 %(分两年兑现,每年 %共计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作为股权激励。乙方无需支付任何价款。 2. 乙方担任 职务,全面负责 工作,且在协议生效后需持续在公司工作 年,全力保证公司每年业务目标的完成,此作为接受股权激励的前提条件。3. 乙方取得的虚拟股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的依据。4. 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三、分红的取得1. 甲方应在每年 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2. 乙方在每年度的 月份享受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的 %(具体支付比例由股东会决议做出)支付给乙方。3. 乙方可得分红的其他部分暂存在甲方账户并按同期银行利息计.4. 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四、甲方保证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