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甲方: 上海吴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方)住址:法定代表人:乙方:王文娟 (受让人)住址:身份证号码: 丙方:滕士明 (受让人)住址:身份证号码: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丙方转让杭州明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隆公司)股权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合同:一、甲方在杭州明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合法拥有 35%的股份,乙方愿以现金出资,购买甲方在明隆公司所占有的 10%股权,在乙方按约支付股权转让款后,乙方将获得明隆公司 10%的股权
丙方愿以现金出资,购买甲方在明隆公司所占有的 25%股权,在丙方按约支付股权转让款后,丙方将获得明隆公司 75%的股权
二、杭州明隆有限公司原股权状况:杭州明隆餐饮有限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现持 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有效存续,没有任何法定终止情形
公司的注册资本 万元,实收资本为 万元,未以任何方式抽逃出资
公司不存在重大不利事宜,即不存在任何重大的不利因素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的营业、业务、财产状况等其他事宜
股东构成:股东一: 施伟玲 股权比例为:15%股东二: 上海吴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比例为:35 %股东三:滕士明 股权比例为:50 %三、转让股权:股东一:上海吴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明隆公司股权比例35%;四、转让后明隆公司股权状况:股东一:王文娟 所持有股权比例:25%股东二:滕士明 所持有股权比例:75%五、甲方转让承诺:1、甲方保证转让所占有的股权已经取得公司其他股东各方的同意;2、甲方保证转让股权时不存在任何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及抵押
六、 股权转让核算的基准价格:甲、乙双方商定,股权核算转让基准价格即股权转让总价为 万元
甲、丙双方商定,股权核算转让基准价格即股权转让总价为 万元
七、乙方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