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本框架协议于 年 月 日签订,签署双方为:甲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乙双方。2、甲方合法拥有目标公司 80%的股权份额,并已获得充分授权行使目标公司剩余 20%股份的处置权力。3、甲方有意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80%的股份和经授权处置的目标公司剩余 20%股份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前述股份。 据此,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1。1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就目标公司 100%股权转让签署的总协议,甲乙双方为本协议交易事项另行达成的其他一切书面或口头协议,均不得违反本协议.1.2 甲方同意按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其合法拥有的目标公司 80%的股份和经授权处置的目标公司剩余 20%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所属一切权益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前述股份.1.3 有关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条件等相关事宜,除本协议作出约定外,由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约定. 二、交易方式 2.1 为更好地控制双方交易成本和风险,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次交易分两步进行。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甲乙双方首先就交易总标的(即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及其所属一切权益)的 80%(即目标公司 80%的股权及其所属一切权益)进行转让,并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在满足本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条件下,甲乙双方在完成目标公司 80%的股权转让后半年至一年内完成目标公司剩余 20%的股权转让。 2.2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甲方先行注册一家 BVI (British Virgin Islands)公司,由该 BVI 公司受让目标公司全部股权,本协议项下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的转让由该 BVI 公司转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受让方。 三、交易价格3。1 本协议项下目标公司 100%股权的转让价格,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3。2 在甲方保证下列第 3.2.1、3.2.2 条款的前提下,本协议项下交易价格以目标公司 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的 倍价款作为最终成交总价,第一次转让的目标公司 80%股份的价款即为该成交总价的 80%,第二次转让的目标公司剩余 20%股份的价款即为该成交总价的 20%。 3.2。1 目标公司 2024 年经审计总销售收入不少于人民币 XXXX 万元,税后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XXX 万元; 3。2.2 目标公司经审计后的经营指标与本协议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