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肿瘤登记报告是一项按一定的组织系统,常常性地搜集、贮存整理、统计分析,并评价肿瘤发病、死亡和生存资料的统计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作为肿瘤防治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探究肿瘤病因及其流行规律,制定和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的重要依据
一、登记报告(一)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1
报告单位:淮南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报告人:执行职务的所有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报告范围本市辖区内的常住人口(本市居住 6 个月以上),符合下述条件的,均需填写“淮南市肿瘤病例报告卡":1
在门诊、住院诊治时,经本院临床诊断及通过生化、病理 、CT、B 超、内窥镜、手术、尸检等检查手段确诊的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患者
既往已确诊或在外地诊断后首次来本医疗机构复诊和治疗的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病例
(三)报告内容根据“淮南市肿瘤病例报告卡”(以下简称“报告卡",详见附件 3),填报患者的一般情况和肿瘤诊治的相关信息
主要包括:1
肿瘤患者一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电话、身份证号等
肿瘤患者疾病信息:如诊断、病理类型、诊断依据等
肿瘤患者死亡信息:如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等
填报人员信息
肿瘤分类编码使用《国际疾病分类(ICD-10)》(第十次修订本),并同时使用 ICD—O 进行编码
编码由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统一填写
(四)报告流程1
医院门诊部、住院部、肿瘤诊断相关科室(病理、检验、内窥镜、放射、超声波、同位素)的医生对当日发现的肿瘤病例(在报告范围内的),及时填写肿瘤报告卡,并在患者病历上注明“肿瘤已报"
相关各科设专人负责每日肿瘤报告卡的收集、整理和质量检查,登记后交院内分管肿瘤报告工作的科室
本单位肿瘤登记报告管理科室接到肿瘤报告卡后,在《恶性肿瘤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同时将登记数据录入电脑数据库中(如:Excel 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