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膏人员要求1
处方核对人员、处方复核人员必须具备初级中药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与实际操作经验
代为加工膏方的处方,必须经处方核对员与处方复核员核对无误,签字后方可进行加工
如存在剂量超标、配伍禁忌,应及时与医生沟通,修改处方或注明原由后,医生签字后方可进行加工
核价员必须根据医院的规定进行核价,严禁任何乱收费现象
处方必须经核价员核价,填写加工单,登记顾客姓名、地址并取得联系电话,将处方和加工制作记录一起转交给煎药人员
煎药员必须具备初级中药士及以上职称(或五年以上煎药工龄)
质量管理员必须具备初级中药师及以上职称,保证膏方的安全性、有效性、稳定性
制作膏方负责人必须具备主管中药师及以上职称,负责煎药质量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督促做好膏方制作过程的质量、安全、卫生和记录工作
相关人员应根据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健康问题的人员应及时调离
煎膏现场管理制度 1
加工场地应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措施,有除湿、排风、降温柔安全防火设施
墙壁、灶台、顶壁、地坪应平整,易于清洁、不易脱落,无污迹、霉迹
加工制作过程中应避开使用易碎、易脱屑、易长霉的器具
与药液接触的设备、容器具等应采纳优质耐腐蚀的不与药汁起反应的材质制成,禁止使用铝制品
煎膏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保持个人卫生
每一药料(包括细料)及其煎煮锅、汁水桶、膏滋盛器均有明显标记,应注明顾客姓名、加工日期、操作人签名等
文明操作,场地清洁,环境卫生,生产用具、加工设备、容器见本色
膏滋容器清洁消毒每一药料及药汁容器、物料、定点合理摆放
加工制作区域不得堆放非生产物品和个人杂物,加工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处理
煎膏剂加工与发放流程管理制度 1
药料煎煮前应用生药 8 倍量清水浸泡 6 小时以上,药料应完全浸泡在水中
药料应煎三汁:沸后头汁、二汁、三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