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信用证自 19 世纪问世以来,迅速普及世界各地,给贸易双方带来许多的便捷与安全,被英国 Ken 大法官称为“国际贸易的生命血液”
因为其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较为规范的管理制度,并且以银行信用取代商业信用,有效解决了买卖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较之单纯以商业信用为保障的汇付、托收等国际结算方式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
然而,由于在信用证的应用过程中,存在交易的货物与单据相分离的情况,商业银行在具体的审核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纰漏,导致信用证诈骗案件愈发猖獗,严重阻碍了国际贸易的正常进行,损害了交易双方乃至国家之间的信用关系
而我国在信用证的实际操作过程中,虽然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但是由于市场主体规范程度不高、商业银行监督管理不严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等原因,尚不能较好地遏制信用证诈骗现象[1]
2014 年爆发的青岛港仓单融资案件,是我国信用证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的较为严重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亿元,涉事的商业银行超过二十家,危害极为严重
通过研究青岛港仓单融资案件,分析案件的成因,进而改善信用证应用方面的相关制度,遏制此类事件发生,是我国亟需解决的一个课题
1 信用证欺诈相关理论概述信用证是贸易双方通过商业银行的信用方式进行贸易结算的一种手段,可以节省贸易双方的交易时间,为双方提供便利
但与此同时,信用证诈骗现象也随着信用证使用的兴起涌入市场,严重地破坏了市场的平衡,损害了参与者的利益,破坏了银行的信用度
1 信用证介绍1
1 信用证的概念信用证是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开给受益人的一种书面凭证,如果受益人满足了约定条件,开证行将向受益人支付信用证中约定的金额[2]
简言之,信用证是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也就是说信用证是一种商业银行开立的书面文件,它的作用相当于商业银行利用自身信用,保证收货人的付款行为
由于在商业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