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时间艺术培训中心规章制度为加强艺时间艺术培训中心的法律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使老师能够顺利的实施教学计划,让孩子能够在学习的过程中保持持续性和连贯性,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一、教学管理制度 1、所有任课老师要严格根据功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 10 分钟进入课堂
无故迟到(5 分钟以内)扣除本课时费 10%,(5 分钟以上)扣除本课时费 20%
无故旷课不享受本课时费,并倒扣本课时费 100%
2、 所有任课老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老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反映强烈者每次扣本课时费10%
3、 任课老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
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老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老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单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交由教务处
4、课堂中如遇学生安全事故,任课老师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培训中心负责人,以便告知家长
5、任课老师要保证教学点的卫生,上课前、下课后必须打扫卫生
离开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并关闭各种电器开关
6、老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穿戴干净,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女老师不穿时装和超短裙,男老师不穿背心和短裤,符合职业身份
7、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
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后及时联系家长询问原因
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别情况例外)
8、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学生回答问题错误或动作不到位不许笑话学生;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9、学生到校后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仔细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下要和学生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