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芬特招聘与录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了保证公司选聘人才的质量和满足公司进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依据:本制度依据公司经营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而制定
第三条: 主管部门与原则:人力资源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公司的选聘、录用工作
第四条: 适用范围:本公司各部门所有人员的选聘、录用事宜,须依此制度执行
第五条: 基本程序: 1
根据人力资源规划,拟定年度招聘计划;2
各部门提出人员需求申请;3
资格确认:核对编制与职务说明书;4
制定招聘录用计划;5
第六条: 根据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每年 12 月底人力资源部制定下一年年度招聘录用计划
并提交总裁审批
第七条: 人员选聘录用中与应聘人员的信息沟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二章 人员需求申请第一条: 本制度中的人员需求指人力资源规划中未包括的需求,或者说是人员增补需求
第二条: 人员需求申请的基本流程(见附录):1
用人部门提出人员需求申请;2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申请条件;3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部门编制;4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工作说明书;5
人力资源部门汇总人员增补需求信息;6
公司副总裁审核:7
第三条: 各部门符合下列条件时,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人员需求申请:1
部门人员离职、辞退、退休或意外工伤、休假;2
新设机构或新设岗位;3
部门业务量大规模扩大;4
总裁批准的其他特别原因
第四条: 人员需求申请须由各部门经理或负责人提出
提出时,必须将“人员需求申请表”(见附表)交人力资源部
人员需求申请应在要求到岗日前 1 个月送交人力资源部
应届毕业生的需求申请应于每年 1 月中旬前提出
凡不符合以上时间要求的人员需求申请均须副总裁以上级别领导特批,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退回原部门,均不予办理
人力资源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