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地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项目部生活营地的管理,建立干净的办公、生活环境,以树立公司项目管理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部营地管理系指项目部所属范围内办公、生活、娱乐等场所的管理.亦包含营地消防、环境卫生、公共娱乐和人员等管理,公司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仔细遵照执行。 第三条 安全部是营地安全管理的主管责任部门。第二章 规划管理第四条 营地规划工作根据平面布置要求由安全部统一完成,营地规划中必须合理考虑供水、供电、环境卫生、消防以及宣传设施等。严禁任何个人私自搭建或拆除临时建筑以及张贴标语、广告等.第五条 营地的供水、供电等布置必须整齐、法律规范,达到横平竖直的要求。任何个人不得私搭乱接.第六条 营地内设置用电设备,由项目部统一规划管理。严禁个人私自增设用电器具,以保证供电负荷。第七条 生活区内不得设置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第三章 职工宿舍管理第八条 职工宿舍的分配由安全部统一管理,按人数分配给各单位,并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到每位职工,实行相对集中管理,对需要进行调整的房间,各单位领导要大力支持,原住职工要积极配合,及时搬迁。第九条 职工宿舍一旦分配落实,要保持相对固定,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住房和床位。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负有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屋结构。第十条 员工不得将宿舍的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也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职工家属探亲原则上不解决住房,必须入住的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并通知安全部视房源情况予以安排,不得自行调整。任何职工未经项目部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带家属入住职工宿舍。否则,将视情况给予一定得经济处罚. 第十一条 职工要妥善保管住房钥匙,防止丢失.确因钥匙丢失,需要撬锁时,必须征求安全部的同意,并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但需自费更换新锁,确保门锁完好.第十二条 职工住房内的公用配置由安全部统一负责配发,每位职工都要爱护房间设施和公物,不得随意破坏或丢失,损坏或丢失的物品照价赔偿。第十三条 项目部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应常常视察员工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恢复费用,并视情况给予一定得经济处罚。 第十四条 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2、室内禁止明火照明、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大功率电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