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系统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调动营销系统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营销业绩的不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虑营销体系的特别性,营销系统的薪酬体系有别于公司其他人员的薪酬体系,以增加对优秀营销人员的吸引力
第三条:营销系统薪酬体系适用的员工对象包括:1、 从事终端业务工作的共聘业务员;2、 管理终端业务工作的推广专员;3、 管理销售渠道的销售主管;4、 销售部经理;5、 营销总监助理;6、 市场支持、销售支持等人员
第二章:共聘业务员和推广专员第一条:共聘业务员指在“协助经销商销售"营销模式中,从事店铺、超市等零售机构货品管理和推广的由我司与代理商共同聘用的业务人员
第二条:推广专员指在“协助经销商销售"营销模式中,管理共聘业务员的员工
第三条:共聘业务员的基本工作内容为常规性的,通过程序化的方式进行管理,以减少这部分人的高流动性给组织带来的危害
第四条:共聘业务员的薪酬结构:月薪=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奖金 + 福利保险第五条:基本工资为保障其基本的生活要求,按月支付
1、推广代表划分为三级,根据考核确定和提升,基本工资标准为:区域代理商年度销售任务 50 万以上的共聘业务员基本工资: 初级推广代表:400 元(300+100(绩效工资)) 中级推广代表:500 元(400+100(绩效工资)) 高级推广代表:700 元(600+100(绩效工资))区域代理商年度销售任务 80 万以上的共聘业务员基本工资: 初级推广代表:800 元(600+200(绩效工资)) 中级推广代表:900 元(700+200(绩效工资)) 高级推广代表:1000 元(800+200(绩效工资))区域代理商年度销售任务 120 万以上的共聘业务员基本工资: 初级推广代表:1000 元(700+300(绩效工资)) 中级推广代表:1200 元(900+300(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