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制度范本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本规则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制定员工工资的有关事项
第二条 工资原则 员工工资,依据社会水准,公司支付能力,物价指数变化,本人执行所担任工作的能力、经验、年龄等因素确定
第三条 工资结构 工资包括固定工资及临时工资两大部分,其结构如下图所示
第四条 支付方法 1.工资给付除特别规定的情况外,原则上由直属主管直接将工资交予本人,或委托会计部门经办人直接交予本人
2.工资给付亦可依据下列规定,直接将工资(含临时奖金)全部或部分汇人员工的银行账户上
(1)员工希望将工资汇人本人账户时,必须依据下列规定,填具书面表格手续后,交付会计部门办理
① 希望汇人本人账户的工资范围和金额
③ 员工指定金融机构和存款类别、账号
③ 申请手续必须在工资结算前10天办好,方为有效
(2)金融机构的指定原则上以与公司有业务往来或公司指定的金融机构为主
但在公司认为有必要时,可在本人申请指定的金融机构办理
第五条 扣除金 下列规定各项可从每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1.法令规定的项目
2.基于工资扣除的规定,并与工会取得协议后的项目
第六条 工资的偿还与处理 1.虚假、误算等超领时,必须在发现后立即偿还
2.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公司可在一个月内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第七条 离职时的工资 1.工资计算期间员工被解雇或申请离职时,凡实行日薪月给制或月薪制者,仍给付基本工资
2.加给工资的给付依当月出勤日数乘以月薪比例(以 l/25计算)计算;至于各项津贴,则不予以给付
3.退职金依离职前6个月内的平均基本工资乘以基准比例计算
工资计算及给付 第八条 工资计算期间及支付日 1.工资计算期间以从上个月21日至本月20日,于该月27日发放
当发放工资日恰为休假日时,则提前一日发放
2.年度结算工资期间从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止
3.因不可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