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薪酬管理办法(2024 年 4 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与职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构建和谐、公平、激励的薪酬体系,实现公司与职工共同进展,制定《薪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所有的职工
第三条 公司以国家和北京地区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为薪酬制定导向,在公司自身的支付能力基础上,结合地区物价水平、行业薪酬水平,以及职工所在岗位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职工的具体工作表现来确定具体的薪酬方案
第四条 公司工会有权协助、监督公司薪酬体系的制定与实施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五条 公司实行岗位工资等级制,不同岗位对应不同的岗位系列及岗位工资等级
(详见附件一、附件二)第六条 职工的薪酬总额由三部分组成:薪酬总额=岗位工资+津贴+补助工资,岗位工资是组成薪酬总额的主要部分
部门中有实行销售提成或计件工资制的,薪酬总额=岗位工资+销售提成(计件工资)+津贴+补助工资,销售提成或计件工资实施办法由其部门内部制定实行,报行政部备案
第七条 岗位工资=岗位基础工资(岗位工资*0
7)+岗位绩效工资(岗位工资*0
3*K,K 为部门绩效考核结果系数,详见公司《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八条 津贴分为学历津贴和技术职称津贴与技能等级津贴
前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岗职工享有学历津贴;被公司聘任为相应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的在岗职工享有相应津贴
职工不能同时享有以上三类津贴待遇,津贴待遇的享有实行就高不就低原则
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的职工不享有此待遇
津贴标准表学历大专本科硕士博士津贴标准1502504001000技术职称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津贴标准25050010001500技能等级高级技能技师高级技师津贴标准150250500第九条 补助工资由岗位补贴、房补、饭补、中晚班补贴、班长补贴、营养费、洗理费、独子费、托补等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