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摘要公安民警执法中的非人性化带来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在反思我国的立法审查,有的在思考我国的宪政建设,也有的在探索中国的社会治安的管理。笔者认为,这些事件的发誓只是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的一个缩影,反映了在我们的公安民警执法过程存在着权力的滥用、执法的随意,对人性的漠视,对老百姓的权益缺乏保护意识等等弊端。本文拟从目前我国公安民警执法中非人性的表现入手反思我们的行政执法,在与当前国际社会强调“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相比之下,仍旧面临着非人性的危机。关键词: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执法一、目前我国公安民警执法存在的非人性的现象1、强制性手段的滥用。近年来,公安民警执法中的不文明、滥施暴力的现象在各地均有所闻,更有甚者还出现了一些执法人员与相对人之间尖锐冲突,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行政法规确有必要的强制性,甚至允许执法过程中采取某些强制手段。而强制手段展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确有震慑违法、安抚民意的作用。但由于特权思想,少数执法人员以管人者自居,甚至把群众作为专政的对象,故在执法过程中,强制手段的实施则被驶入以法律和国家名义滥用公权的误区。在一个现代法制社会中,一味强调行政权的命令职能,忽视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既不符合现代文明的要求,也与现代法制原则和基本法理相悖,将加速政府与社会与公众的对立。2、个别执法人员把执法和管理活动作为谋取小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工具,以权力“寻租”,进行“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甚至“权色交易’,。少数执法人员出于个人的私利,在执法过程中,以执法之名,行滥收滥罚之实,导致社会上“三乱”不断;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对没有利益、“难缠”的事情能推则推,该管理的不管理,该作为的不作为;执法中带有很强的随意性,对当事人相同的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差异很大;有的在执法过程中态度粗暴,甚至打伤群众。3、重打击,轻保护,忽视民权、民意、民情、民心忽视对公民权益尤其是私权利的充分保护。现代法治的核心内容就是对权利的保护,权利保护程度是衡量一国法治和依法行政发展进程的标尺之一。对权利的保护体现在维护人的尊严、尊重人的价值、保障人的生存条件之上。目前我国行政执法上主要存在的野蛮执法、重打击,轻保护,任意侵犯相对人的权利等问题其根源就在于对权利的漠视。4、执法缺乏公正与公平。执法人员缺乏对领导、对民众一视同仁的态度,执法中拉关系、走后门情况严重,从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