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害控制服务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江省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自愿、蘇公平的原则,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有关区域提供虫害控制服务达成如下条款,并拟定以下合约:一、服务内容及标准:1、 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老鼠、蟑螂、蚊、蝇、蛾蠓及蚤病媒性害虫灭害防治。2、 服务区域:公司范围内的行政、生、宿舍樓產區.3、服务安排:每月大型灭害施工 1 次/月;日常提供 24 小时服务,随叫随到,提出服务需求后在 2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完毕.以上安排按实际情况需要可以进行必要调整。4、 服务标准见附件.二、服务合同期限:1、 本合同期限为一年,从 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 年 12 月 31 日止。2、 合同到期前 30 天,任何一方没有发出关于终止合同或更改条款的通知,本合同自动续期一年。3、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没有遵从和履行本合同中的重要规定,而至对方发生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同时在发出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没有进行补救的;任何一方宣告破产。三、服务费用及支付:1、本合同期限内的服务费用表述如下:整个服务区域费用合计:全年总计为人民币¥ 元(含税)(大写 万 仟 佰元整)。本合同价格包含在服务区域内免费布放的室内外鼠饵盒等捕鼠器具。2、在服务过程,如因服务需要在甲方所属区域的重点区域安装的粘捕式灭蝇灯、专业诱蚊灯等专业器具,费用另行计算。3、乙方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收费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的 15 天内以直接划账的方式支付费用,如以上款项在 15 天内甲方未向乙方支付,则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除非该逾期款项在通知到期前支付,并且乙方有权就所有过期未缴款征收每天 0.5%的罚息.四、乙方责任:1、在合约执行期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规定,同时符合甲方有关管理规定。2、在履行合约期间,应使用经国家主要管理部门(农业部)注册的杀虫剂或法律规定的杀虫剂;所提供的药品及设备必须对人畜无害,不得污染食品;同时提供使用药物的有关安全资料及甲方需要的必要资料.3、乙方在合约履行期间应严格培训其员工,使服务的员工具有提供服务的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在提供服务时,应对其员工进行督和必要的管理(如签署劳动合约等),不得因此对所提供服务造成影响.4、在合约履行期间及提供服务时,应谨慎移动、拆除甲方在服务场所中的物品器具,不得因此...